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赣金监复〔2024〕15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兴业银行南昌分行:
《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春天花园社区支行更名的请示》(兴银赣〔2024〕16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春天花园社区支行"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鹿璟名居社区支行"。
二、 你分行应在收到批复后1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我局换领该机构金融许可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