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办保字〔2024〕19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让文化和自然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世界自然遗产、自然文化双遗产(以下简称“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立意深远、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对新时代自然遗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自然遗产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地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断强化自然遗产保护管理措施,全面提高自然遗产保护水平。
二、 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我国自然遗产突出价值和保护成效,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等。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内容,集中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刊发领导和专家署名文章或专访,组织网络在线访谈及记者行,走进自然遗产地,刊播公益广告,编发公益短信,发放宣传品,组织文艺影视宣传,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推出自然遗产保护相关内容的宣传海报、科普文章、微视频等,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把牢政治方向。要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妥善做好舆情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将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等结合起来,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提炼特色亮点,认真总结梳理活动成效,于2024年9月中旬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