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深金复〔2024〕35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鼎和保险深圳分公司关于罗湖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鼎和保险深发〔202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罗湖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第20层11室"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15层1501"。
二、 请执此批复和《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 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