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荆金监复〔2024〕6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松滋支公司老城营业部营业场所的请示》(荆州人保财险发〔2024〕8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松滋支公司老城营业部营业场所由“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老城镇朱家埠街道振兴路165号"变更至“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老城镇朱家埠街道振兴路138号"。
二、 请你分公司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州监管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