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金复〔2024〕11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设立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 该机构营业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118号创新大厦一号楼12层1201-05室。
三、 该机构经营区域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 该机构业务范围为:经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五、 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
六、 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