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长金管复〔2024〕4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关于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屯留区支公司常村矿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长发〔2024〕13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屯留区支公司常村矿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南渔泽村208国道西侧变更为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渔泽镇安康苑小区南北临街4号商铺。
二、 该机构营业场所变更后,原址不得继续营业。
三、 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有关许可证变更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