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赣金监复〔2024〕14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赣人保财险发〔2024〕183 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朝阳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一纬路31号附1号"变更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528号20楼"。
二、 你公司须执此批复和《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