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绍金复〔2024〕8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请示》(浙中银三星报〔2024〕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设立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 该机构营业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劳动路140号1层。
三、 该机构经营区域为绍兴市。
四、 该机构业务范围为: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五、 你公司应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
六、 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