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东金复〔2024〕5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广东万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广东万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梁秀梅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万达〔2024〕0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梁秀梅广东万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