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菏金复〔2024〕5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关于定陶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瑞保鲁菏〔2024〕3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市定陶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陶都新韵北区0018号楼04单元变更为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雅居园5号楼2单元1层2-105、106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