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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3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15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用户侧储能建设 提升电池安全性能 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完善政策体系

用户侧储能是新型储能重要的应用场景,有助于推动用户灵活低碳用能。各单位高度重视用户侧储能发展工作,持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一是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新型储能发展方向和任务。二是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鼓励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创新发展,提高配电网调节能力。三是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强化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作用。

二、 关于健全标准体系

新型储能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各单位持续加强沟通协调,从储能电池、系统设计、电站运行等全链条加强安全规范和标准,提升储能电站的安全性。

一是发布《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指导性文件,推动《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等30余项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等40余项行业标准制修订。二是保险行业积极为储能行业提供保险保障,除采用普通的财产险和责任险等保险产品承保储能电站外,保险行业已推出23个储能专属产品,包括财产险、工程安装险、质量保证险等,为储能电站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三、 关于推动研发示范

国家能源局会同各单位积极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修订出台《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新增新型储能等新主体,丰富辅助服务品种;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推动新型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二是以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以国家能源局公告形式发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涵盖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与产业进步,促进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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