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江金复〔2024〕2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关于何嘉欣任职资格的请示》(利宝粤发〔2024〕2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何嘉欣任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