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绍金复〔2024〕8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绍兴分行:
你分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关于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升格为绍兴诸暨支行的请示》(泰银绍报〔2024〕32号)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升格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简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二、 升格后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分行应当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换领许可证。请你分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