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丽金复〔2024〕6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浙发〔2024〕28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元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沁心园A幢(C41、C23号及二楼1、2号)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236号1幢105、106、107一层,201-215铺。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