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辽市金监复〔2024〕2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变更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职场的请示》(建信人寿辽报〔2024〕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原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襄平峰汇小区武圣路17-32号第2层、17-34号1-2层变更为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新华路512-15号(二楼201-205)。
二、 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 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阳监管分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