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陕金监复〔2024〕17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三桥营销服务部改建的请示》(永保陕字〔2024〕9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三桥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三桥支公司。
二、 该机构营业地址为西安市沣东新城天台路60号北区办公楼二楼东1区。
三、 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 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 你公司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