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环提函〔2024〕13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杨临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 关于在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设置应对气候变化专章
2023年全国人大将“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并启动了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我部积极配合国家立法机关,推进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置应对气候变化专章相关工作,组织专题研讨,起草应对气候变化专章建议内容,提供立法支撑材料,积极推进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力求抓住此次法典编纂契机,填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立法空白。
二、 关于出台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法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的建议,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正式启动了应对气候变化专项立法工作。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列为三类项目。我部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进程,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立法专家库,更新成立了2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研究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立法实践和借鉴国际立法经验组织专家团队完成了法律草案框架设计和草案起草工作,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和社会各界的立法意见。目前,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的法律框架及内容已基本成熟,草案条款经多轮修改不断完善,涵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领域,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明确了立法目的与主要原则、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规范重要制度安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引导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法律责任等内容。
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计划安排,认真系统梳理应对气候变化等美丽中国建设实践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法典编纂有关内容加强研究论证,将符合中央文件精神、相对成熟、实践亟需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我部将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工作,同时继续加快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的法律草案研究论证,研究制定一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按照您提出的“生态环境法典+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的“两步走”立法工作思路,我们将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双法源”立法,处理好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与法典衔接的研究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