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闽金复〔2024〕16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闽太保产〔2024〕3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闽侯县国资大厦7层701-8、9、10、11、12单元。
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相关事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