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衢金复〔2024〕5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关于变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浙发〔2024〕21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08号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石城路80号-4幢152室、154室、156室、246室、248室、250室、252室、254室、256室、258室、260室。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分局更换许可证。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