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驻马店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驻金复〔2024〕5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关于变更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蔡支公司营业地址的请示》(驻马店阳光人寿〔2024〕1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蔡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蔡州大道和健康路交叉口西南角水韵天街H1幢2层30号。
二、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