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衡金复〔2024〕4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开发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冀太保寿〔2024〕15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开发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胜利中路38号2幢五层"变更为“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1269号财富大厦18层1818室"。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衡水监管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