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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802号(资源环境类21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19   阅读:

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环提函〔2024〕8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徐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气候变化法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 关于应对气候变化法的主要内容

2023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立法列为第三类项目。我部积极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推进制定一部涵盖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大领域的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持续组织了立法研究论证工作。目前,法律草案框架已基本成熟,草案内容经多轮修改不断完善,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着力于温室气体减排与有效防范气候风险,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目的与主要原则、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规范重要制度安排、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引导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推动全社会参与和法律责任等。

二、 关于将“双碳”战略目标写入立法目的

“双碳”战略目标是我国做出的庄严承诺,并已写入国家自主贡献报告。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有助于明确“双碳”战略目标的法律地位、落实机制和法律责任,为如期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提供法律保障。我部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组织专家起草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草案,纳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对我国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提出了要求。2023年11月,我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通过开展甲烷控制行动,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我国在非二氧化碳管控方面进行的实践探索和政策供给,为开展全口径的温室气体管控积累了立法经验。

三、 关于规定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建立涵盖国家和地方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决策程序和关键环节等相关要求。我部将通过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明确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的职责要求,确立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管理制度,由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人民政府积极参与,着力构建分工合理、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内外统筹的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制。

四、 关于通过立法明确法治决心并巩固气候治理国际地位

当前全球已有58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有助于彰显我负责任大国的气候法治决心,巩固全球气候治理国际地位。特别是当前的“碳壁垒”、“碳关税”对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我们将在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中,通过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相关的章节条款,提出我国履行国际气候条约的程序和要求,阐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理念、基本主张和重大原则立场,鼓励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维护国际气候治理中的国家利益提供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稳步推进相关法律制修订,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能源法草案、电力法修订稿起草工作;启动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工作,形成法律修订建议稿;开展可再生能源法修法评估论证,与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做好协同和衔接。

下一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进展和新要求,不断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专门立法有关条款,加快推进气候变化专门立法进程,为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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