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粤金复〔2024〕20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司《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冯庆春任职资格的请示》(粤海财司报〔2024〕4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核准冯庆春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 你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任职、履职情况。
三、 你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