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沧金复〔2024〕7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沧州市泊头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德华安顾冀分〔2024〕8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沧州市泊头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路鸿宇大厦一层二层东区"变更为“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车站南街城建开发商住楼一二层"。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