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秦皇岛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秦金复〔2024〕4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平保产冀分发〔2024〕8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温州大厦285号2-3层"变更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6号侨商大厦A座7层"。
二、 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秦皇岛监管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