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宜金监复〔2024〕2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公司锦鸿营销服务部地址变更的请示》(宜人保财险发〔2024〕7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批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公司锦鸿营销服务部地址由“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紫云南大道556号7幢1层201号、203号店面"变更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河洲街办府前路(人和峰会)10幢2层167附2号(202)"。
二、 该机构应及时来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按规定做好相关公告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