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安金复〔2024〕4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林州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的请示》(华保豫安报〔2024〕2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林州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振林办占元大道与振林路西北100米林州市大运汽贸物流园有限公司A3号楼5号楼501、502室。
二、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 该机构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
此复。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