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青金复〔2024〕7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青海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青海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方案的请示》(源农商银〔2024〕237号)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行配股方案,配股500万股,配股金额500万元。
二、 收到此批复后,你行应严格按照配股方案实施配股,并于配股完成后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注册资本。
此复。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