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津金复〔2024〕18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津字〔2024〕28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津南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二八公路与同砚路交口新城吾悦广场6号楼-1-1601、1604。
请持相关材料来我局办理手续。
此复。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