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北金复〔2024〕3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工商银行北海分行: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四川北路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北报〔2024〕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四川北路支行终止营业,其全部业务并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营业部。
你分行应做好现有业务的移交、结清和人员安置工作,向债权债务人做好解释,并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二、 请及时持本批复文件到发证机关上缴金融许可证,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三、 请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完成情况向北海金融监管分局报告。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