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河金复〔2024〕2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支公司金沟湾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河人保财险发〔2024〕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源支公司金沟湾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广东省河源市河源大道西四路北1号(交警大队右1号门店)变更为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建设二路与龙湾街交叉口西第一卡二楼206室。该机构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