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泸金监复〔2024〕4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平安财险泸州中支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24〕15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651号1栋附302变更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三段201号1栋三单元1001、1002、1003、1011、1012、1013、1014、1015、1016。
二、 请按《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 请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