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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关于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23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温金复〔2024〕9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瑞农商银〔2024〕110号)悉。经审核,同意你行按规定修改章程,并对部分修订条款核准如下:

一、 《章程》(草案)第二十六条调整为“本行股东变更股份,应按规定向本行提出申请,并办理股权证、股东名册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在本行股份总额1%以下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变更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达到本行股份总额1%以上的,应事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后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1%以上5%以下股份的,需向监管部门报告,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需事前报监管部门核准。其他股份变更涉及有关监管规定的,也需符合监管规定"。

二、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章程》(草案)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修订为“除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情形外,本行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退股;持股比例和持股机构数量符合监管规定,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本行股份;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如实向本行告知财务信息、股权结构、入股资金来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投资其他金融机构情况等信息 "。

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章程》(草案)第五十三条调整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可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如果因任何理由,未推举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股东大会应由持本行股份50%以上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应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第十条规定,《章程》(草案)第一百九十一条第(四)款调整为“‘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

核准经修改后的《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你行可以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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