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枣金复〔2024〕3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枣庄市山亭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大家财险鲁字〔2024〕27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山亭支公司由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邾国路金飞汽车城内变更为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新源路459号枣花园一期2号楼商铺新源路435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