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铜金监复〔2024〕1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仁中心支公司:
《关于变更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仁印江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人寿贵铜仁发〔2024〕1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仁印江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岭街道县府路东城1号2层109-110"变更为“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津街道解放路兴鑫印象城商务写字楼9层A9-2房屋"。
二、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仁印江支公司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营业场所变更法定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仁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