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定向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目前发行对象是否已经确定,如是,已签订认购协议的发行对象基本信息及拟认购金额;若未确定,本次发行是否面临实质障碍。请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申请文件显示,申请人已质押股份合计1,858,129,27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8%;已冻结股份合计263,807,95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请申请人说明:申请人股份被质押的原因,有无因已质押股份被处置导致申请人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申请人股份冻结的原因,股权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股份被冻结的其他情形,申请人股权权属是否清晰。请申请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