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汕金复〔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洲畔分理处营业网点终止营业的请示》(澄农商银报〔2024〕12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广东澄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洲畔分理处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998U344050065。
二、 你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