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顺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抚金复〔2024〕2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阳光人寿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辽阳光人寿﹝2024﹞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原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至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新村街中房花园30-5101、102室。
二、 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抚顺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