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漳金监复〔2024〕4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支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闽发〔2024〕36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支公司第二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锦昌路208号四楼。
二、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相关事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