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陵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铜金复〔2024〕3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4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铜陵铜源村镇银行:
《铜陵铜源村镇银行关于北站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铜农村银发〔2024〕5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铜陵铜源村镇银行北站支行终止营业,业务并入铜陵铜源村镇银行钟鸣支行。
二、 请你行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铜陵监管分局缴回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手续后一个月内报告我分局。
三、 请你行妥善处理该机构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人员安置、客户通知及其他相关事宜。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