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钦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钦金复〔2024〕2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工商银行钦州分行:
《工商银行钦州分行关于钦州市文珠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钦报〔2024〕6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文珠支行终止营业,其业务并入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向阳支行。
二、 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 你分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市文珠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钦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