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枣金复〔2024〕2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枣庄市滕州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中汇鲁发〔2024〕7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滕州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塔寺路北首西侧变更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府前东路599号东润君悦大厦第16层。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