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阿勒泰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2-30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阿勒泰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阿金监复〔2024〕2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地区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泰发〔2024〕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市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解放路7区60栋三层(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3-7号)商铺。

二、 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办理《保险许可证》换发事宜,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 你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新《保险许可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发布公告,并将公告材料及时报送我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阿勒泰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3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