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菏金复〔2024〕4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中汇鲁菏发〔2024〕3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长江路路北、庐山路路西环岛国际三期办公楼变更为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湘江东路1616号大唐世纪城3-5-104、3-5-105。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
2024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