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嘉金复〔2024〕8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章霓任职资格的请示》(盐湖银〔2024〕111号)悉。经审核,核准章霓的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请你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