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
施行日期2025年01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已于2024年11月8日由生态环境部2024年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郑栅洁
公安部部长 王小洪
交通运输部部长 刘伟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雷海潮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