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扬金复〔2024〕6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联寿苏发〔2024〕6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东园北路302-6号"变更为“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西园北路32号310室"。
请你公司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