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闽金复〔2024〕15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金峰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光银福字〔2024〕7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金峰支行终止营业。
二、 请你分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缴回许可证、注销登记、对外公告等相关事宜,并妥善处理后续事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