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莆金监复〔2024〕3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平安银行莆田分行:
《平安银行莆田分行关于平安银行莆田涵江支行开业的请示》(平银莆发〔2024〕1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支行开业。
二、 核准该支行营业场所为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塘北街572号、576号、578号、580号、582号、586号。
三、 该支行业务范围为上级机构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办理的业务。
四、 收到本批复后,该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手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莆田监管分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