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京金复〔2024〕45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徐蓓蓓同志拟任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请示》(国投泰康信托字〔2024〕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徐蓓蓓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4年7月22日